文化和旅游部:“国家一级演员”属不规范表述


《痛悼!国家一级演员逝世》《突发讣告!国家一级演员逝世》《国家一级演员,被查!》……经常出现在公众视野的“国家一级演员”,是否规范呢?

2月14日,文化和旅游部针对其官方网站上转发的一条内容使用“国家一级演员”的表述,给出了答复:经调查核实,确属不规范表述,现已进行修改。


文化和旅游部回应:“国家一级演员”属不规范表述。
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《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人社部发〔2020〕68号)和《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》,演员职称分为四级,其中“一级演员”为正高级职称。
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此前公示的高级职称评审结果显示,艺术系列的正高职称有“一级演员”“一级编剧”“一级指挥”“一级导演(编导)”“一级文学创作”“一级美术师”“一级演奏员”“一级录音师”等,均未冠以“国家”。

文艺陕西”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艺术系列职称名称。
一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人士介绍,各地职称评审评出的“一级演员”等艺术系列正高职称,无论是公示的信息还是最后出具的文件、证书,都没有冠以“国家”。

对于职称名称滥用国家之名的现状,一名艺术领域的专家直言:很显然,有“国家”二字和没有“国家”二字是不一样的,加上“国家”二字显得“高大上”,这背后反映出的是严重的功利思想和心态的浮躁。

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刊发的《又见“国家一级演员”,国家之名不可滥用》一文引发广泛社会关注。


“希望能遏制谬误流传”“国家之名被滥用背后,是赤裸裸的经济利益”“这种纠正很好,现在很多人就愿意拉大旗作虎皮”……一些网民还在留言中呼吁:职称滥用“国家”二字,国家应当出面行文予以制止。
(来源:大武汉客户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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